【徵件】115年(2026)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第2次徵件

115年(2026)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第2次徵件

 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0512號函暨

     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

二、國教署前於114年11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5905號函(諒達)辦理旨案第1次徵件竣事,

      現為增加國中小學生暑期英語學習及拓展與海外青年志工交流機會,

      爰該署辦理旨揭活動第2次徵件作業,相關期程臚列如下:

      (一)教育訓練時間:115年7月5日(星期日)下午1時起至7月10日(星期五)。

      (二)學校營隊服務時間:115年7月11日(星期六)至7月24日(星期五)。


三、補助項目及標準:每隊最高申請金額以新臺幣(以下同)25萬元為原則;

       如有不足,可敘明原因,專案報府申請核定調整。


四、請貴校踴躍辦理旨揭活動,及依旨揭活動辦理方式及經費補助說明(附件1)。

 

五、貴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、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,或已申請國教署第1次徵件者,不再重複補助。

 

六、檢附旨案辦理方式及經費補助說明、申請補助經費縣市彙整表各1份。